各学院:
为持续完善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能力支撑作用,现向全校范围内征集专家并组建本科教学评估校内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关心学校发展,熟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专业认证理念,具备教育教学评价能力。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重大项目或发表相关论文,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优先。
二、工作职责与待遇
1.协助开展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调研、指导、检查、评估、宣传、评审等工作。
2.参与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政策研究、咨询和文件制定。
3.组织开展学校本科教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承担学校交办的专题工作任务。
4.专家工作量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教育教学质量质评估中心核算后以课时津贴的形式支付。
三、推荐要求
1.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学院根据每个专业至少一人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优先顺序推荐。
2.3月12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推荐工作,填写《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C126办公室课程与教学评价科,联系人:胡蓉,电话:83830119。
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