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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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一、掌握、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构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文化为目标,建立健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育教学质量实时监察制度、评估制度及工作机制。

二、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障体系,及其正常运行,指导学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作,监督各专业落实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执行内容。

三、负责落实“五位一体”评估体系建设,做好协调、落实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各类外部评估工作。定期发布相关质量报告和调查报告等。

四、负责落实“教学巡视”机制建设,开展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日常监督、公众监督、定点监督、定期监督,做好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质量监控工作。做好评估与认证整改组织工作。

五、督查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人才培养工作、强化质量建设与保障工作情况。

六、负责建立和完善数字化质量监测与评价机制平台和工作机制建设,做好本科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和报送工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