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现对本学期处级干部听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范围
1.听课人员: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学院处级干部
2.听课范围: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可在各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中结合个人专业、联系班级、工作需要进行听课。学院处级干部以本学院开设的课程为主,也可根据需要跨学科听课。
二、听课形式
以随机单独听课为主,也可与相关学院联系,与学院处级干部、教学督导联动听课。可线下听课,也可充分利用智慧教室录播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听课(可与相关学院联系,使用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账号进入平台听课)。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学时数
1.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2.各学院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处级干部按思想政治理论课听课要求安排。
3.其他要求: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要按规定组织好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听课工作。各学院要按规定落实好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及专业教师同行听课工作。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须提前进入课堂,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教师,不影响师生正常教学。
2.每次听课需完整听完至少1课时。
3.认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可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网站下载),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录播平台”听课的课程,可从平台“打分评课”模块填写并提交评价表。线下听课的按照要求提交签名纸质版评价表的扫描件。各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听课评价表电子版发送至课程归属学院教学办负责人。
4.加强听课评课意见反馈,可通过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向学院院长、分管教学院长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交流与反馈。
5.“录播平台”评课流程: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陆后,点击“录播平台”,再点击“录播课堂”,点击或搜索所听的课程,然后点击右侧的“打分评课”栏,会出现“课堂教学听课评价”模板 ,按流程完成打分评课,并点击提交即可。
四、组织管理
1.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听课情况并及时提醒。学期末对听课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听课完成情况纳入学院考核及部门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成效考核。
2.各学院务必加强听课组织与管理,学期末形成本学院听课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12月25日前,报送地址:C125办公室,联系人:万丽芳,电话:83815581。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doc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