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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新教师”以老带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实施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新引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工作,现将“以老带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老带新”对象

2023年学校新引进的专任教师。

二、“以老带新”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核对新教师名单(见附件1),并由学院指定院级教学督导担任“以老带新”指导教师,每名院级教学督导至少指导帮扶1名新教师,院级教学督导人员不足的,可由学院选聘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师德师风优良的教师开展“以老带新”工作。

2.各学院“以老带新”结对帮扶名单确定后,应督促“以老带新”指导教师主动联系新教师,并根据要求及时开展传帮带工作。

3.“以老带新”指导教师应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开展“以老带新”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强化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意识和责任;

(2)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对青年教师的备课、教学设计和教案准备、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进行全面指导。每学期至少听被指导的青年教师6节课,听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和教学指导工作;

(3)帮助青年教师制订个性化的“学习提高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每学期与被指导的教师进行指导交流不少于4次;

(4)学年结束时,进行“以老带新”工作总结,并在学院(部、中心)进行一次“以老带新”工作交流。

4.学校将安排校教学督导组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开展“以老带新”结对听课指导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升工作,认真安排好“以老带新”帮扶。“以老带新”结对名单(见附件2)于9月1日下午四点前交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C126办公室胡蓉,联系电话:83830119。

2.各学院领导应对学院“以老帮扶”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查,通过开展集体听课、集体教研指导等活动,共同帮助新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

3.新教师课程教学结束后,学院应做好“以老带新”工作总结,组织一次“以老带新”汇报会。

4.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会同教师发展中心对学院“以老带新”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新入职教师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新教师“以老带新”结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