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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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6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赣科大发〔2023〕79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在调动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学督导工作水平持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全体专兼职教学督导。

二、考核内容

按照多主体参与评价的原则,从工作规范性与创新性、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来说,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考核主要从督导队伍建设、教学秩序维护、听课评课、教学指导活动、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见附件1);专兼职教学督导的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过程、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评价与考核。

三、工作安排及组织实施

1.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组及专职督导的考核工作,学院教学督导组按二级指标项整理支撑材料(PDF格式),上传至教育教学监测与保障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部门将联合教务处,同时组织各学院督导组组长、学生信息员等通过审读支撑材料的方式进行交叉评价,对各指标项进行逐项评分,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后,予以公示。专职督导的考核另行通知。

2.各学院教学督导组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对本学院所有兼职教学督导的个人考核工作。6月20日前上交学院教学督导考核工作实施细则;6月30日前上交学院兼职教学督导的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3)。材料需提交Word版本和盖章签字的PDF版本,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万丽芳处。

四、考核结果应用

1.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考核合格的单位,按规定发放教学督导工作量。

2.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学院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学督导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教学督导工作实效。如在督查过程中发现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酌情核减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量。

2.全面总结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提供支撑材料。

3.以本次考核工作为契机,整理并建设好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档案。

附件: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教育教学监测与保障系统操作流程

3.学院兼职教学督导的考核结果统计表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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