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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简报2017年总第31期

发布日期:2017-10-31 点击: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落实校院两级各项评建任务,切实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就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建设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专项督导主要内容

1.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各评建专项组评建任务落实、进展及完成情况。

2.各学院本科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落实、进展及完成情况。

3. 2017和2018年接受江西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学院专业评价相关工作建设和准备情况。

对学院督查的主要依据:《本科审核评估学院建设工作参考指南》(赣科大教函[2017]56号)。对学校各评建专项组督查的主要依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方案》(赣科大发[2016]31号)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设方案》(赣科大发[2017]12号)。

二、专项督导组队伍组成及管理机制

1.学校成立校院两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组。校级专项督导组由校教学督导组兼任,院级专项督导组由学院教学督导组兼任。

2.校院两级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组由校教学督导室负责日常管理,由学校评估办统一领导,接受学校党务政务督导室的督查。

三、专项督导检查的主要任务

1.校级专项督导组的主要任务

(1)建立督学联系学院制度,每位督学负责联系学院的长期经常性督导检查与指导,每月进行1次联系学院的评建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总结。

(2)每学期至少对学校各评建专项组的评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2次指导和督查。

(3)每学期至少对各学院本科审核评估及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迎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2次指导和督查。

2.院级专项督导组的主要任务

(1)每学期至少对本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4次指导和督查。

(2)每学期至少对本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迎评进展情况进行4次指导和督查。

3.督导信息反馈与处理

(1)专项督导信息逐级反馈:院级专项督导组在通过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反馈日常专项督导信息的同时,每个月形成一份书面专项督导报告,送交联系本学院校级专项督导专家。校级专项督导组汇总相关信息,每个月向校教学督导室、校评估办提交一份书面专项督导报告。

(2)专项督导信息处理与通报:校教学督导室、校评估办及时汇总专项督导信息,分类整理后反馈至相关评建专项组,责令评建专项组纳入评建整改工作,限期完成评建任务。学校党务政务督导室对各评建专项组和学院的督导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每月通报督查整改工作情况。

在督导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和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迎评工作中,对重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对专项督导问题未及时处理与反馈,或评建整改不到位的,由学校党务政务督导室进行问责。

四、专项督导检查的时间安排

专项督导检查的主要时间段为:2017年9月至2019年元月。

除校院两级督导的经常性督导检查之外,集中督导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1.2017年10月完成校院两级督导检查的技术培训。

2.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元旬中旬、2018年5月上旬、2018年7月上旬各完成一次全校性督导和检查。

五、学院专项督导组管理与考核

1.学院专项督导组将专项督导工作纳入学期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并积极参加校教学督导室、评估办组织的专项督导工作。

2.迎评期间,学院专项督导工作量在已有的教学督导工作量基础上,每周增加2课时专项督导工作量,纳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量,每学期核算一次。

3.校教学督导室、评估办对学院专项督导组工作进行督查与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院级专项督导专家,取消督导专家资格、停发督导工作津贴,并酌情进行问责处理。

二O一七年九月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评建工作专项督导要点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方案》及《本科审核评估学院建设工作参考指南》要求,为更好地督导学院进一步落实评建任务,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现就学院审核评估专项督导工作内容与具体要求进行简要说明。

一、审核评估的标准与重点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2011]9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基于“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建设要求,审核评估的要求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即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建立自律机制,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其核心在“质量”,其目的在“保障质量”,重点考察“五个度”:

――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督导内容与要求

根据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学院建设工作参考指南》,学院审核评估专项督导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1.规划性工作督导

(1)主要督导任务:

――总体规划: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等;

(2)督导要求:

――以“五个度”为原则,对学院各级各类规划对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在专业和课程等执行规划中的落实程度进行督导。

――以规划性文本的规范要素以及评估项目组的要求为标准,对学院各级各类规划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督导。

――以评估工作安排为节点开展规划性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整改情况督查。

2.规范性工作督导

(1)主要督导任务:

――教学基本标准建设:人才培养标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大纲)等;

――教学基本过程:执行过程的质量标准与规范(质量标准、教学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教学资源保障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等)、教学实施过程(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案等);

――教学档案建设:教学基本文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计划表等)、教学过程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教师业务档案、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档案、教学管理档案等)、学生学业档案(试卷、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教师评学档案、学生学习效果分析报告等)。

(2)督导要求:

――以促进教学规范和教学基本建设规范为原则,对学院进一步对应学校办学定位进行做好人才培养标准论证、质量标准论证进行督导。

――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对学院教学工作的基本建设与执行过程质量进行督导。

――每月对学院开展一次综合性督导并形成督导情况总结,提交校级专项督导组。

3.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督导

(1)主要督导任务:

――专业建设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位一体分流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情况及成效、校企合作冠名班改革方案及实施);

――课程建设与改革:课程资源建设(精品资源课、视频公开课、教改微课)、课程质量建设(设计性教案编写与实施、示范公开课)

――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研究成果(教研论文、讲义与自编教材、教学成果奖申报)等;

(2)督导要求:

――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对学院推进和落实各项改革项目和实施过程进行督导。

――以进一步体现人才培养特色为目标,指导学院总结人才培养经验与成果,凝练专业办学特色。

――每月对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进度与力度进行综合性督查与指导并形成督导情况总结,提交校级专项督导组。

4.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1)主要督导内容

――教学效果:培养标准及质量标准实施结果(专业满意度、专业评价结果、课程建设质量、师资队伍专业水平与教学水平、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质量等)、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学业水平与综合素质、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等);

――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创新创业与实践能力培养(科研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学科竞赛、发表论文等);学业指导与帮扶(学生出境交流学习项目、学业导师、大学生学习指导小组、学习互助小组、学习辅导讲座、优秀校友交流、学生座谈会、第二课堂活动及学分认定等)。

(2)督导要求

――以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总目标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标准,对质量标准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督导。

――以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为标准,对各专业学生学业水平、就业率等人才培养质量与成效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