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在调动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学督导工作水平持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全体专兼职教学督导。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工作规范性与创新性、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来说,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考核主要从督导队伍建设、教学秩序维护、听课评课、教学指导活动、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进行(见附件1);专兼职教学督导的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过程、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
三、工作安排及组织实施
1.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考核工作,学院教学督导组按指标体系提供支撑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同时,督查学院专兼职教学督导考核程序和结果。
2.各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对本学院所有专兼职教学督导的个人考核工作。7月10日前上交学院教学督导考核工作实施细则;7月17日前上交学院专兼职教学督导的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2)和考核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做目录)。
3.8月15日前完成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反馈考核结果。
4.所有材料需提交Word版本和盖章签字的PDF版本,报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万丽芳处。
四、考核结果应用
1.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考核合格的单位,按规定发放教学督导工作量。
2.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学院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学督导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教学督导工作实效。如在督查过程中发现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酌情核减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量。
2.全面总结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提供支撑材料。
3.以本次考核工作为契机,整理并建设好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档案。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docx
附件2:学院专兼职教学督导的考核结果统计表.docx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