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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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月活动方案》(赣科大发【2024】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员教育教学质量意识,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和人员

1.听课时间:2024年4月29日—5月31日

2.听课人员:全体教师。

二、听课形式

以随机单独听课为主,也可与学院教学督导、同专业教师联动听课。可进入智慧教室录播管理平台线上听课和线下听课方式相结合,其中线下现场听课数量不得少于听课任务的50%。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时数

1.学校党政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2.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及各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3.教学督导:根据校院督导听课计划开展听课活动。

4.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5.学院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须提前进入课堂,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教师,不影响师生正常教学。

2.每次听课需完整听完至少1学时。

3.认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见附件),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录播平台”听课的课程,从平台“打分评课”模块填写并提交评价表。线下现场听课按照要求提交签名纸质版评价表的扫描件。各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听课评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0101369@jxstun.edu.cn。

4.“录播平台”评课流程: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陆后,点击“录播平台”,再点击“录播课堂”,点击或搜索所听的课程,然后点击右侧的“打分评课”栏,会出现“课堂教学听课评价”模板,按流程完成打分评课,并点击提交即可。

四、组织管理

1.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不定期抽查听课情况并及时提醒。学期末对听课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听课完成情况纳入学院考核及部门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成效考核。

2.各学院务必加强听课组织与管理,学期末形成本学院听课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7月5日前,报送地址:C126办公室,联系人:胡蓉,电话:83830119。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docx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29日